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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概论》听课笔记:13

发盘有实盘与虚盘的之别。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发实盘,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发虚盘,将实盘作为例外。
英美法系国家实盘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实盘的四个要件
2、必须是商人之间
3、发盘人要在实盘上签字
4、书面形式作为意思表示的载体
5、发盘人必须保证在约定时间内不得撤销发盘

虚盘是指不以订立合同为目标,缺少签订合同的要素,赋予了保留条件的发盘。

虚盘的种类:(三类)

交易条件不明确

不具有明确意图

赋予了保留条件

虚盘的形式:询价单  报表  价格表  广告

虚盘实际上是和要约邀请是一致的。

发虚盘的目的:

1、刺探对方情况

2、希望对方发出要约邀请

我国的做法,一般是实盘与虚盘交替使用。对咨信较高、老客户、履约能力强的客户发实盘,反之则发虚盘。发实盘还是虚盘的标准关键在于控制风险。

发实盘的注意事项:

1、有效期的长短必须明确

2、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必须明确

关于承诺的法律界定

承诺生效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也是双方权利和义务产生的时间。

承诺的概念:是指受约人无条件的、完全的同意要约人在要约提出的条件,并愿意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有效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作出(主体的问题)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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