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英美法系 将违约分为5种:违反条件(重要条件)、违反担保(不重要的、附属的、次级的条款)、违反中间性条款、先期违约、履行不可能。
a) 违反条件——受损害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b) 违反担保——受损害方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c) 违反中间性条款(无名条款)
违约性质及后果严重——受损害方可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赔偿
违约性质及后果不严重——受损害方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请求赔偿
d) 先期违约
i. 先期违约概念:又称提前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即明确表示他届时讲不履行合同。
ii. 对先期违约的处理方法:
其一,可以接受对方先期违约的表示,并可立即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其二,也可以拒绝接受对方先期违约的表示,坚持等到履行期到来后再决定采取何种救济方法。
e) 履行不可能
自始不能:订立合同时,合同就不可能履行
事后不能:订立合同后,合同不可能履行
ii. 美国
1. 重大违约——受损害方可解决合同,并可请求赔偿(受损害方主要利益没有得到)
2. 轻微违约——受损害方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请求赔偿(受损害方主要利益没有得到)
3. 先期违约
4. 履行不可能
d) 违约的补救方法
i. 实际履行(一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二是借助法律诉讼来进行要求债务人履行)
1. 大陆法
a) 德国——实际履行是主要救济方法;(不能履行的条件,一、交付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二、交付劳务是否可以替代,法院可以要求他人执行,如果不能替代,必须自己执行,自己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以罚金,再者人身监禁,罚金交于国库,不能做为拒绝履行的条件,直至本人履行)
b) 法国——是可供选择的救济方法,二先一(请求实际履行;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在标的物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是个人,保护人身自由,不能受奴役的地位,可以用罚金来抵,如果是公司,必须强制执行(没有人身监禁,只有罚金,罚款)。
c) 英美法 ——普通法没有这种救济方法,是横平法的救济法,且是衡平法例外的救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