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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听课笔记:12

概念

班轮(Liner)运输,是由固定的公司承办使用固定的船舶,以固定的航线、船期和固定的运费率,经海路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送至另一国港口的海上货物运输方式。

特点:

船舶运营的相对固定性

班轮运输主要用于件杂货的运输

班轮运输多采用提单的方式来订立合同

各国法律对于班轮运输的管制较为严格

各国调整班轮运输的法律规范

COGSA  英国、美国、澳大利亚

提单(Bill of Lading, B/L)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提单的来源

船货合一时期、马赛文书、免责条款、现代提单

提单的法律性质/作用:

合同证明(不是合同本身:证明合同的存在;证明合同的内容)

货物收据(在托运人手中:初步证据;在善意第三人手中:绝对证据)

物权凭证(交货凭证;拥有提单如同拥有货物:结汇、流通、抵押)

提单的分类

提单上的收货人抬头(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指示提单(Oder B/L))

货物的装船情况: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n board B/L);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提单上的批注情况

清洁提单(clean B/L)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包破、锈蚀、污损

运输方式:直达提单(Direct B/L);海上联运提单(Ocean through B/L)--与转船的区别;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Multimodel transport B/L; inter Multimodel transport B/L)

提单条款完整性:全式提单(long form B/L);略式提单/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 simple B/L)

特殊提单: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包裹提单(parcel B/L);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freight B/L);运输代理行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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