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保护贸易理论
一、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汉密尔顿保护关税论
幼稚产业的内涵:幼稚产业是一国受到国外强有力的竞争且有发展前途的产业,也就是说,那些尚未成熟,经不起外国竞争冲击的产业。
2.李斯特阶段保护论
(1)贸易利益论(民族利益高于私人利益)
(2)生产力理论(发展生产力比积累财富更重要,体现国家的经济实力)
(3)工业利益论(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强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工业发展比农业发展更应受到重视)
3、中国在入世承诺中对农业,服务业中的金融、电信等部门,工业中的汽车等部门适当地保留了开放市场的必要条件,为什么?因为它们都是我国的幼稚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根据贸易保护理论理应对其进行相对的保护。
二、超保护贸易主义
(一)超保护贸易主义的兴起
第一次世界大站后,美国成为最大的工业国,由贸易输入国发展为输出国。
(二)超保护贸易主义的特点
(1)保护对象扩大了。
不仅仅针对于幼稚产业,而且更多保护国内高度发展或者是本来属于垄断后来出现衰落的产业
(2)保护的目的变了。
不再是自由贸易竞争,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以便能够赚取更多的超额利润。
(3)保护转入进攻性。
以前是防御性的,现在是向国外市场进行扩张
(三)超保护贸易理论
起因: 稳定经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
1、凯恩斯(1883~1946年) 1936年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2、 凯恩斯的投资乘数论
(投资乘数) K=国民收入增量△Y/投资增量△I,一般来说,投资乘数大于1,即一笔投资所引起的连锁反映会导致国民收入的数倍增加。
投资乘数 = 1 / (1—边际消费倾向) = 1/ 边际储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