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鼓励出口与出口管制
一、鼓励出口措施
(一)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的进口厂商提供的优惠贷款。
出口信贷的主要形式:
1.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
在大型机器设备与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了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国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就是卖方信贷。价格高于现货交易的3%-10%。
对卖方来说,收款时间长,风险较大,有利于贸易关系的成效,资金周转。
2.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
在大型机器设备和成套设备贸易中,由出口商(卖方)所在地银行贷款给外国进口商(买方)或进口商银行,给予融资便利,扩大本国设备出口,这种贷款叫买方信贷。约束性信贷:必须用于指定用途,有利于出口商尽快得到货款,进口商更了解商品的价格。
(二)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先进补贴或在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1.直接补贴(Direct Subsidies) 如农产品出口,美国建造船舶和海上运输。
即出口某种商品时,只付给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发给出口奖励金。
减少本国厂品与其他国家产品的成本的差额,使之更具有竞争力。
2.间接补贴(Indirect Subsidies)
即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退还和减免出口商品交纳的国内税。
(2)暂时免税进口。
(三) 商品倾销(Dumping)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于商品倾销的定义是:用倾销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办法进入另一国市场内。
(1)偶然性倾销
销售旺季已过或者公司要改变,以倾销的方式在国外市场抛售剩余产品,但由于时间短暂,通常进口国很少采用反倾销措施。
(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
打垮竞争对手、垄断市场、再提高价格,弥补低价时的亏损,这种倾销严重损害进口国的利益,往往遭到进口国反倾销税的抵制或其他报复。
(3)长期性倾销
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
产品具有规模经济 ,扩大生产、降低出口成本。
(4)外汇倾销(Foreign Exchange Dumping)
外汇倾销是指以降低本国货币汇率的方法来扩大商品出口。
人民币贬值(1:8到1:16) 一个国家货币贬值,有利于出口,不利于进口;人民币升值(1:8到1:4)一个国家货币升值,有利于进口,而不利于出口。
注意:
外汇倾销的条件:a:货币贬值的程度>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
b:其他国家不采取同样程度的货币贬值或者其他的贸易报复手段。
(才能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