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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听课笔记:01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
logic   1。客观事物的规律    2。指某种理论观点说法
  3。指逻辑规则或逻辑规律   4。指称逻辑学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000多年历史    19世纪布尔建立逻辑代数 
2。20世纪40 年代后  集合论 证明论 递归论 模型论应运而生
3。归纳逻辑:归纳方法与概率统计相结合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推理形式及其规律
命题形式是由逻辑常项和变相组成的表达式
1如果p那么q   所以q
2。有s不是p  所以,有p不是s 无效式
3。凡m是p  凡s是m   所以,凡s是p
 
推理和推理形式不同:推理涉及具体内容,推理形式是抽象的
推理形式有真假之分  逻辑有效式和逻辑无效式
三 逻辑的类型
(一)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
(二)演绎逻辑与非演绎逻辑
(三)应用逻辑    哲学逻辑:模糊逻辑 时态逻辑 认知逻辑 命令逻辑
四 逻辑和语言
自然语言存在许多不足
逻辑语言准确严密细致
    第二节 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一逻辑学的性质
主要研究推理形式及其规律    不是价值理论,不作出价值上的判断   
七大基础学科: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二 逻辑学的作用
1。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寻求新的结果,获得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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