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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金融市场

第三章 金融市场

第一节 概述
一、金融的含义
资金的融通,即资金在盈余单位与短缺单位之间实现有偿的调动(或让渡),或称之为资金余缺调剂的信贷活动。

二、资金融通的方式
1、直接融资:二者直接融资,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双方是对立当事人,通过中介人收取手续费也是属于直接融资方式。
2、间接融资:盈余单位与短缺单位无直接契约关系,双方各以金融机构(银行)为对方当事人。

三、金融的特点
1、回收性;
2、期限性;
3、收益性;
4、风险性。

四、金融市场的构成及分类
1、金融市场:资金融通的市场,指资金盈余单位与短缺单位通过交易金融性商品(金融工具)而融通资金的活动。 含义包括:
金融市场是实现金融资产交易与服务的市场;
金融市场涵盖各类金融交易活动和交易关系;
金融市场不必是有形的场所(如股票市场)。

2、金融市场的功能
(1)资本积累功能(实现储蓄--投资转化);
(2)资源配置功能;
(3)调节经济功能;
(4)反映经济功能。

3、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1)金融市场交易的主体,即参与者;
(2)金融市场交易的客体,即货币资金;
(3)金融市场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
(4)金融市场交易的价格,即利息率;
(5)金融市场交易的管理、组织形式等。

4、金融市场的分类
(1)按融资期限(1年以下或以上)分:
货币市场(短期资金市场)
资本市场(长期资金市场)
(2)按金融工具交易的程序分:
一级市场(初级市场、发行市场)
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流通市场)
(3)按交割期限分:
现货市场(成交后1-3日内完成交割)
期货市场(在成交之后按合约规定的日期进行交割)
(4)按交易对象分:
黄金市场
外汇市场
证券市场
票据市场等。

五、金融市场形成的条件
1、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社会上存在庞大的资金的需求和供给;
2、完善和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
3、金融工具丰富,交易形式多样化;
4、有健全的金融立法;
5、市场管理合理,政府能适应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运用适当的金融手段来调控市场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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