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搜索
首页
公共课
考研
自考
公务员
计算机
经管
法学
外国语
理工
文科
生活
体育
艺术
医学
教育
附属中学
其他
您当前的位置:《工程合同管理》听课笔记:10
《工程合同管理》听课笔记:10
合同履行中当事人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必须是双务合同,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对方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行使时必须通知对方 当被提供担保时 应恢复
合同的保全:代位权,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 以自己名义 通过法院来行使
撤销权 ,针对债务人积极行为,只能向法院提出
收藏状态
[
放入收藏夹
]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
中国教育
视频网站
,免费的远程教育网站,最有趣的互动学习网站,
视频教程网
提供6万多个免费的讲座视频
家里蹲大学
--蹲在家里上
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