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概论
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1、含义: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在征纳税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税收的含义: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税法与税收的关系:前者是法学概念,后者是经济学概念。
3、税收的特征
①强制性;
②无偿性;
③固定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构成
(1)权利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①国家税务机关: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②纳税义务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无国籍人、在华的外籍人员和组织等。
(2)权利客体: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国家税务机关的权利:征(征税权)、查(检查权)、罚(处罚权);
国家税务机关的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
纳税义务人的义务: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