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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概论》听课笔记:04
(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特点
1、采用“生产型增值税”;
2、增值税实行价外税;
3、统一实行购进扣税法,凭专用扣税凭证注明税款抵扣的制度;
4、增值税的纳税人按规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减少了税收减免项目,并将减免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

二、征税范围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加工即委托加工;

(三)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实物的交割环节缴纳;
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货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四)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销售货物,又涉及到非应税劳务。
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为其提供运输劳务而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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