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税收概论》听课笔记:07
《税收概论》听课笔记:07

2、特殊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折扣方式销售(仅限于价格折扣):需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折扣后的价格计税;
②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按同期新的相同产品的价格计税;
③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全额缴税;
④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都应做销项额处理,购销双方互开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才可抵扣;
⑤包装物押金:不再退还的押金需按包装物品的税率缴税。包装物的租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的押金;
⑥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旧货不同于废旧物资(前者还可以用)。旧货按4%减半征收;个人旧机动车以高于购买价销售的,高出部分纳税,旧机动车的销售单位则按4%减半征收;
⑦无合理依据或无依据的销售额的确定:
第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三,按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加利润)确定。

3、含税销售额的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1加税率)

收藏状态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