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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概论》听课笔记:22

第五节 营业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第六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处理
一、兼不同税目应税行为
分别核算;否则适用高税率;
二、混合销售行为
视企业主营业务,分别适用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兼营应税劳务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分别核算,分别计税,否则统一缴纳增值税。

第七节 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

二、一般规定
1、幼儿园、托儿所、殡葬服务都是免税的;
2、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3、医院诊所或医疗机构:营业性医院需缴纳;
4、农业病虫害防治;
5、纪念馆、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的门票收入。

三、特殊项目规定
保险公司返还性保费收入免税;
科研单位取得的机构转让收入免税;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税;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免税等。

第七节 征收管理
一、发生时间
收到预收款时;
提供劳务或销售货物取得相关凭证的当天;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天。
纳税期限:5天、10天或一个月。金融业为一个季度。
三、纳税地点
劳务的发生地(运输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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