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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听课笔记:03
三、司法文书的性质。
   1、文体性质。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的专用文书,而非通用文书。
   2、学科性质。是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3、课程性质。专用于法律领域写作,形式上有统一的格式,应归入法律专业课程。
  四、司法文书的作用。
  1、是执行法律应用法律的必要手段。
  2、是进行法律活动、反映法律事实的文字凭证。
  3、是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材料。
  4、是检验司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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