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暂行条例)。
律师是自由职业者。这个定义太广,不合理。
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法)。这个概念还是比较完善的。
我国律师的业务范围: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拟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有关法律的其他文书。
(三)律师开展业务应遵循的原则:1、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格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矣当事人的监督。4、律师依法执业受汗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