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依据:一是接受委托,二是在律师事务所接受人民法院落指定后,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但后者应征得被告人的同意。具体工作是1、审查管辖,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管辖不当的,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2、阅卷,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主要案卷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照片。缺少上述材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在审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调取有关材料。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应当记明查阅、复制案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并注明案卷页数,证据黑形成的时间、地点及制作证据材料的人员。
阅卷时,应着重了解下列情况: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2、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酌定、法定情节。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4、证人、鉴定人、勘验笔录的制作人的自然情况。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6、侦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完备性;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和证据间的矛盾与疑点。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会见被告人:会见被押的被告人,应持有下列材料;起诉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会见被告人的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会见被告人,应事先准备好会见提纲,按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认真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注意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以下情况:1、被告人的身份及收到起诉书的时间;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迫近的罪名;3、指控的事实、目的、动机、情节是否清楚、准确;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5、被告人的辩解和理由;6、有无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7、有无立功表现;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时侵害等情况。律师应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权利、诉讼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调查和收集证据:注意事项;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证据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时,应取得人民法院的许可和证人同意。律师向日葵证人取证困难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在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惧、调取证据,并参加有关调查取证活动。
准备出庭: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要制作出庭人名单,注明身份、地址、通讯方式,拟证明的事实,并在开庭前提交法院。可以出庭的人有: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应制作目录,说明要证的事实,于开庭前提交法院。
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应及时出庭,因下列原因不能出庭的,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1、收到两个以上的开庭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2、庭审前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3、由于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法庭调查;在整个法庭调查期间,律师的注意力应当高度集中,全力以赴,一丝不苟。具体来说,有以下内容:1、按规定就座;2、注意是否需要代为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法庭对当事人情况的核对 是否有误;4、认真倾听各方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并做好发问准备;5、在公诉人讯问、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6、对公诉人的讯问方式和内容提出反对意见;7、公诉人对律师的发问方式提出反对意见的,律师可以进行争辩。法庭支持公诉人反对意见的,律师要改变发问方式。8、对近期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对控方证人进行质证,内容包括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证人感知案件事件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干扰或影响;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
对于控方申请通知出庭的鉴定人及其作出的鉴定结论,从以下几个方面质证。
对控方宣读的鉴定结论,律师可以对鉴定人不能出庭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进行质证;对控方宣读的示到庭鉴定人的鉴定结论或证扰目录以外的鉴定结论,凉气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被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控方出示的物证进行质证;物证的真伪;物证与本案的关系,物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联系;物证要证明的问题;取得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对控方出示的书证进行质证;书证的来源;书证是否为原件;书证的真伪;书证与本案的联系;书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书证的内容及所要证明的问题;取得书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对控方宣读的未出庭证人的书面证言的质证;证人不能出庭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证人证言的形式和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对控方提供并播放的视听资料进行质证。
控方举证完毕后,经审判长批准,辩护律师可以向法庭出示本方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