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一)原告人:因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律师审查事项:
1、作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提的刑事案件是否已经提起
2、被告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被害人的损失是否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
4、提起时间是否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一审判决宣告之前
律师工作:撰写民事诉状
1、若法院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建议委托人另行起诉
2、指导、协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3、建议、协助委托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财产予以扣押和查封
告知委托人不到庭和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
(二)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