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定义: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按照房产价值或租金向房产拥有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纳税义务人
1.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者
2.产权所有人
3.承典人
4.代管人或使用人
计税依据和税率
1.从价计征
按房产原值减除10%-30%的余值计征 税率为1.2%
应纳税额=应纳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注:个人按市价出租用于居住的居民用房,暂减按4%从租计征.
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 人民团体 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2.国家财政部门拨事业经费的单位的房产免税
3.宗教寺庙 公园 古迹 等自用房产免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5.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征收范围:城市 具城 建制镇 工矿区 不包括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