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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听课笔记:01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概述
税务会计对象: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

税务会计的依据: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企业所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相应的税收的法律规定等)
税务会计目标:向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

企业要如期进行纳税申报,接收税务机关的监督。

税务会计模式:
非立法会计(英美模式)
立法会计(大陆模式)
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模式和英美税务会计模式其实是一样的,和其法律特征有关。强调相关性、可靠性、一致性,保证税赋的公平。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并不一定要分离,比如大陆模式的国家,德国、法国,企业的财务会计的模式和税务会计相差不大。

我国会计核算和计税是不同的。
税务会计的类型:
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我国实行流转与所得税并重,有一些不发达的国家,以流转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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