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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听课笔记:07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一、合法行政原则

二、合理行政原则

三、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要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的标准。包括:行政公开、行政参与(核心是公平听证: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四、诚实守信

是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权由干预行政慢慢过渡到服务行政,政府的角色和职能不断转化、已经不是单纯的管理者、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服务者,这种转变引起行政机关行为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于是产生了给付行政、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指导等等,所以公私法的理论也不断在融合,以前是私法的原则也开始适用于公法。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法开始援引私法的有关规定,其中私法的诚实守信原则就成为首选。

五、高校便民、权责统一   

高效:行政效率高、行政反应快;行政成本低、效益高

便民:体现国家权力的最终归属—为民服务。

权责统一:责任行政——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惩罚性责任、补救性责任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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