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法的一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一、行政机关
(一)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而依法设置的,承担行政事务并能独立进行管理的基本组织体。
(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与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是为了实现行政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由国家按照宪法、组织法以及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并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的特殊的社会组织。行政组织包括了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2、与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指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而服务的。特点就是对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它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都归属于她所隶属于的那个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连接各个行政机构的综合体。
在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这一组概念中只有行政机关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当中一方特定的主体,而行政机构一般可以作为行政相对方从而成为行政法律关系当中的一方主体,另外它在法定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而行政组织它作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综合性的概念,没有独立成为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特定主体的任何可能性。
3、与公务员
公务员是行政机关内部承担公务的除公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