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双务和他讲哦那个履行的抗辩权
一、概述
当事人一方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其履行给付义务的权利
分类: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概念及特点
1、适用于双务合同,互付债务
2、没有规定先后顺序的情况
3、仅有延迟履行的效力,而没有否定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二) 条件
1、须由同一合同互付债务
2、双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
4、须对方对待给付是可能的
效力:延期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利
(一)概念、特征
(二)成立条件
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付债务
2、须由一方当事人负担先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效力:延期履行
不安抗辩权
(一)概念及适用条件
1、确认双务合同互付债务
2、须当事人一方应先履行债务
3、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的情形
(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三)效力 中止履行;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