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付工作成果
4、承揽人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的瑕疵担保 义务
违约责任:
1)修理
2)重做
3)减少报酬
4)赔偿损失
5、容忍义务
6、承揽人的保密义务和通知 义务
(二)定做人的义务
1、支付价款
2、定做人的协助义务
3、受领工作成果
(三)定做人的中途变更权
定做人有权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由于此项变更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定做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共同承揽人不包括再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与次承揽人,仅指对定做人负直接完成承揽工作义务的多数承揽人
五、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一)材料风险的负担
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由由材料所有人负担
(二)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
(三)报酬的风险负担
六、承揽合同的终止
(一)定做人的任意解除
(二)承揽合同因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
1、承揽人未经定做人同意将承揽合同的主要工作转由第三人完成的
2、定做人未尽到协助义务,经承揽人通知仍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