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民法学(三)》听课笔记:58
《民法学(三)》听课笔记:58

第三节  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一、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概念和规则

特点:

1、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所从事一种活动

2、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

3、是一种高度危险的活动,按现有技术人们还不能完全控制其风险

4、其范围会随着科技的发展而变化,没有固定性

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二、构成条件

(一)作业人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二)须发生损害后果

(三)高度危险作业行为 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承担

主体是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作业人

四、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的故意

第四节  污染环境致害责任

一、污染环境致害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

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二、构成要件

1、须有环境污染的行为

2、须有污染环境的损害后果

3、因果关系

三、责任的承担

四、抗辩事由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受害人自身的责任

3、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

4、其他抗辩事由

 

 

收藏状态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