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亲权的内容
(一)身上照护权
1、居所、住所指定权
2、惩戒权
3、子女交换请求权
4、子女身份行为及身上事项同意权和代理
5、教育与抚养权
6、赔偿义务
(二)财产照护权
1、财产行为代理权
2、管理权
3、使用收益权
4、处分权
三、亲权的行使
1、亲权为父母平等的权利
2、亲权为父母的共同权利
3、亲权的行使,由父母共同为之
探望权
1、保证探望权的行使
2、不得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
3、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得拒绝探望
四、侵权的丧失、中止和消灭
1、丧失:亲权人因法定原因而失去行使侵权的资格
2、中止:亲权人因事实上的原因或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行使亲权时,依法宣告停止其亲权,当该原因消灭时,仍恢复其亲权的制度
3、消灭:亲权因一定事由而不复存在
五、民法保护
亲权的侵害行为
1、欺诈性抚养
2、拐卖他人子女
救济: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