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民法学(二)》听课笔记:14
《民法学(二)》听课笔记:14

二、亲权的内容

(一)身上照护权

1、居所、住所指定权

2、惩戒权

3、子女交换请求权

4、子女身份行为及身上事项同意权和代理

5、教育与抚养权

6、赔偿义务

(二)财产照护权

1、财产行为代理权

2、管理权

3、使用收益权

4、处分权

三、亲权的行使

1、亲权为父母平等的权利

2、亲权为父母的共同权利

3、亲权的行使,由父母共同为之

探望权

1、保证探望权的行使

2、不得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

3、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得拒绝探望

四、侵权的丧失、中止和消灭

1、丧失:亲权人因法定原因而失去行使侵权的资格

2、中止:亲权人因事实上的原因或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行使亲权时,依法宣告停止其亲权,当该原因消灭时,仍恢复其亲权的制度

3、消灭:亲权因一定事由而不复存在

五、民法保护

亲权的侵害行为

1、欺诈性抚养

2、拐卖他人子女

救济: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

收藏状态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