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概念与特点
1、在权利的总体归属上,表现为建筑物以一定的方式在法律上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部分,由不同的人分别享有所有权
2、客体是在一栋建筑物内
3、权利要素具有复合性
4、权利行使的混合性与专有部分的权利的限制性
5、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与权利要素的一体性
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五、动产所有权
(一)先占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
(二)添附
1、混合
2、附和
3、加工
(三)动产的善意取得
是指动产的受让人即使从无处分权的占有人处受让财产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处于善意,则受让人仍享有所有权
构成要件:
1、受让人取得财产一般是动产
2、受让人丛无处分权人处取得动产
3、受让人处于善意
4、支付了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