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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二)》听课笔记:27

地役权的概念:为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地役权的特征: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需役地、供役地

2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便利的权利;包括以供役地供使用、以供役地供收益和避免相邻关系的任意性规范的适用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地役权的种类: 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 继续地役权和非继续地役权 表见地役权和不表见地役权

地役权的取得和消灭:地役权的取得分为基于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两种情形 地役权的消失:1土地灭失 2目的不能 3存续期间届满 4约定消灭事由发生 5抛弃 6混同 7法院宣告

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2供地役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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