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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一)》听课笔记:10

(三)根据权利的实现方式,分为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物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行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指权利人的权利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构成条件:  必须客观存在,为法律所承认

种类:自然人、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国家

(二)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三)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 物  行为   智力成果  人身利益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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