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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一)》听课笔记:36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当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财产行为分为债权行为、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

身份行为分为亲属行为和继承行为

三、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1、债权行为  以债的发生为内容,以债权债务的取得和负担为目的

2、物权行为  以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为目的

四、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五、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六、要物行为与不要物行为

七、生前行为与死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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