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诉讼时效的效力
1、义务人有权援用时效,拒绝履行义务
2、权利人应该仍然可以依抛弃、受领、保有等方式行使该项权利。
三、诉讼时效的客体
(一)概念 是指哪些权利应适用诉讼时效
(二)债权请求权
(三)物权请求权
(四)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
(五)基于财产关系的请求权
(六)基于相邻关系的请求权
(七)基于合伙、联营、投资关系的请求权
(八)基于储蓄关系、债券关系的请求权
四、诉讼时效的期间
(一)概念与特征
是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特征:
1、是法定期间
2、是可变期间
3、是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分类
1、普通诉讼时效
指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