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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一)》听课笔记:54

特殊诉讼时效

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三种:

1、短期诉讼时效   不足两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长期诉讼时效  2-20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有约定的,从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无约定的,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起算

3、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是开始计算

4、附期间的,从期限到达时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债权请求权,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开始计算

其他特别法有规定的,按特别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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