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 权利行使的该说
一、权利行使的概念
权利行使是指实现其权利内容的行为
与类似概念的区别
1、与权利的主张 主张的范围更广
2、与权利的实现
3、与权利的享有 享有是从静态的方面来观察
二、权利行使的限制
1、民法上民却设立权利恶意行使的限制条款
2、颁布大量公法规范,禁止滥用权利
3、法律上确立权利行使的一般性限制原则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公立救济,当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权利人得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诉诸司法机关,所必应得到的救济性保护
(一)确认之诉
对民事权利问题发生争议,权利主体请求法院给与肯定或否定的诉讼
(二)给付之诉
请法院判令对方依法旅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三)形成之诉讼
请求法院变更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概念
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它要求人民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一)罗马法阶段
诚实信用从商业习惯向法律规范的移植始于罗马法
(二)近代民法阶段
成为法大都明文规定了诚实信用条款
(三)现代民法阶段
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从道德规范到君临民商法全法域的帝王条款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