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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一)》听课笔记:60

第四节 私力救济

一、概念

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侵害,在没有第三者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包括强制和交涉

二、自助行为

(一)概念

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加害人的自由加以拘束,或对其财产实施收押、毁损的行为

(二)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现实完满的请求权

2、行为人自助行为须为必须 (时间紧迫)

3、行为人在必要范围内进行自助

1)程度限制。 自助行为不得逾越防止危险的必要晨读

2)手段限制

3)时间限制   事后应及时请求公力处理

(三)自助行为的效果

二、自卫行为

指自己或他人的权利或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或紧急危险时,所实施的防卫和避险行为

(一)正当防卫

1、须有侵害的存在

2、须为防卫自己或他人

3、侵害须为不法

4、为现时的侵害 ,即侵害须已着手或正在持续而尚未完毕

5、防卫是必要的

1)有防卫的意思

2)防卫行为必须限有必要的范围

3)防卫仅能对侵害人为之

(二)紧急避险

1、须有急迫危险的存在

2、须为避免自己和他人的紧迫危险

3、须为避免危险的必要行为

1)具有避险的意思

2)须为避险所必要

3)须为适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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