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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一)》听课笔记:62

一、民法的适用

(一)概念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他依法被授权的机关、组织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民事法规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二)民法适用的法律特征

1、民法适用主体的多元性

2、民法适用对象的平等性

3、民法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4、民法适用以解决民事纠纷的被动型与主动性

5、民法适用后果的强制可能性

(三)民法适用的原则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四)法律适用的方法

1、历史检讨方法   以案件发生的先后,依次研究其法律关系,在明确各法律关系的关联性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对啊年进行处理的方法

2、请求权的检讨方法

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出发,以案件事实为依据,检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即请求权基础,从而依法支持或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民法适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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