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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培训》听课笔记:视频教程48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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