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登记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虚假文件,虚报注册资本,后果严重的;
3、主体特征:特殊主体,申请设立单位的单位或个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司法认定
1、非公司企业的不构成本罪。
2、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构成牵连犯。
三、处罚:3年以下徒刑。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出资方面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主体特征:特殊主体,公司发起人和股东;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司法认定
1、与违约行为的界限:与撤回股款行为的界限(发生在公司设立前);与出资不足额违约行为的界限;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标准为是否数额巨大或其它严重情节;
3、与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界限:直接的客体不同;客观行为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三、处罚:5年以下徒刑。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股票、债券发行方面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特征:特殊主体,主要是单位,也可是自然人。
欺诈发行股票的: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为法人或国有公司。
欺诈发行债券: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为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即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二、司法认定
1与非罪的界限;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应考察是否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方式不同;行为主体和客体不同(后者为一般主体)。
三、处罚:5年以下徒刑。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公司财会的管理制度和股东其他有关人员的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向公司或其他人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会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为结果犯,需有严重后果;
3、主体特征:特殊主体,公司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