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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论》听课笔记:17
【伪造货币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95年修正案明确货币既包括人民币,也包括外币。
伪造古钱或其他已退出流动的货币的,可以按诈骗罪论处。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仿造真货币的图案、色彩,使人误以为真的行为。
3、主体特征:一般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就该罪犯罪目的的几种观点:目的犯(以盈利为要件)、目的犯(以流通为要件);非为目的犯。 
[【伪造是无中生有,只要伪造就打击,没有数量限制;变造是真币加以改造,要求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
二、司法认定 
1、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根据追诉标准:总面额200元以上或币量在两百张以上构成犯罪)。
2、与变造货币罪的界限:都以货币为犯罪对象。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无中生有,后者是在真币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是面值发生改变)。
3、伪造后运输、买卖的,为牵连犯,按一重罪处罚。
三、处罚:
1、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2、无期徒刑或死刑。

【高利转贷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信贷资金的管理。
2、客观方面表现为;(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2)高利转借他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3)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在十万元以上;或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 
3、主体特征: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司法认定
1、与非罪的界限:应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是否高利转贷他人;是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2、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犯罪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还包括金融机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不同(后者为使用虚假手段,如虚假证明文件,虚假合同等,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犯罪主体不同(后者仅限于自然人);主观特征不同(后者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处罚:3年以下徒刑;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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