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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论》听课笔记:19

【逃汇罪】
一、构成特征:
二、司法认定 
1、与骗购外汇罪的界限:行为方式不同;犯罪对象有所不同;犯罪主体不同;
2、共同犯罪的认定。
三、处罚:5年以下徒刑。

【骗购外汇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外汇管理中的售汇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外汇管理法规,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对象是外汇。
3、主体:一般主体。
4、故意犯罪。
二、司法认定 
共犯的认定:明知是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以共犯论处;银行、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机构居间骗购外汇的,以共犯论;
三、处罚:5年以下徒刑;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洗钱罪】
一、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的性质的行为。
洗钱罪(派生犯罪)与上游犯罪(原生犯罪)的关系;
行为方式:
(1)提供资金账户;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3、主体:一般主体。关于上游犯罪的罪犯能否成立洗钱罪问题,从立法来看(如“协助”等所指向第三者),偏向于不构成本罪。
4、故意犯罪。
二、司法认定 
1、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区别:客观行为不同;主观目的不同;
2、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犯罪的客体不同(单一客体);犯罪对象不同(一般犯罪所得的财物);客观方面不同;主观方面不同(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犯罪主体不同(后者只能是自然人)
3、与上游共同犯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有同谋,有则构成上游罪的共犯(见1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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