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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

调整各国之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此种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规范的总体。

调整的范围:(前三种法律是交易法,后两种属于管制法)

1、货物买卖、运输、运输、保险、支付

2、服务贸易

3、技术转让

4、国际商品制度

5、贸易关系制度

出现国际贸易的原因:经济学上每个人都是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个体。

1、资源的优势匮乏:地域分工——于是交换以逐利(亚当斯密)

2、比较优势(大卫李嘉图)

3、生产要素的禀赋比例

4、国家间相互依赖  以上各种理由都有一定道理,国家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无法独立完成一切活动,因此,不同商品在不同地域的国家生产,然后通过交换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条约全球性条约、区域性条约、双边条约;国际商业惯例(术语通则,托收统一规则等等);国内法和冲突规范、国际组织决议、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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