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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观经济学》听课笔记:69

第三节 政府的税收和收入再分配

一、税收的原则

1、受益原则

2、负担能力原则

二、税金转嫁

1、向前转嫁

2、向后转嫁

3、个人所得税

4、销售税

5、关税

税收转嫁的条件

1、税金的征收如果使厂商生产的边际成本增加或边际收益减少,会使产量或售量减少,价格上升,从而将税金转嫁给消费者

2、产品和劳务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小,销售量受价格变动的影响越小,越容易将税金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

3、产品和劳务的供给价格弹性越小,产量变动受价格变动的影响越小,生产者越不容易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税金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而此时税金负担向后转嫁的可能性越大

三、累进税 比例税 累退税

累进税:即对高收入者征税的比例大于对低收入者征税的比例(所得税)

比例税:即对高收入者征税的比例等于对低收入者征税的比例(社会保障)

累退税:即对高收入者征税的比例小于对低收入者征税的比例(生活必须品)

四、直接税与收入再分配

直接税:无法转嫁的税

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收入的过度集中

累进的遗产税可以避免出现一个永远不劳而获的富有阶级

五、间接税与收入再分配

消费税是一种累退税

关税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取决于关税程度的高低 关税保护本国产品的性质  生产消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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