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府的税收和收入再分配
一、税收的原则
1、受益原则
2、负担能力原则
二、税金转嫁
1、向前转嫁
2、向后转嫁
3、个人所得税
4、销售税
5、关税
税收转嫁的条件
1、税金的征收如果使厂商生产的边际成本增加或边际收益减少,会使产量或售量减少,价格上升,从而将税金转嫁给消费者
2、产品和劳务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小,销售量受价格变动的影响越小,越容易将税金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
3、产品和劳务的供给价格弹性越小,产量变动受价格变动的影响越小,生产者越不容易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税金负担向前转嫁给消费者,而此时税金负担向后转嫁的可能性越大
三、累进税 比例税 累退税
累进税:即对高收入者征税的比例大于对低收入者征税的比例(所得税)
比例税:即对高收入者征税的比例等于对低收入者征税的比例(社会保障)
累退税:即对高收入者征税的比例小于对低收入者征税的比例(生活必须品)
四、直接税与收入再分配
直接税:无法转嫁的税
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收入的过度集中
累进的遗产税可以避免出现一个永远不劳而获的富有阶级
五、间接税与收入再分配
消费税是一种累退税
关税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取决于关税程度的高低 关税保护本国产品的性质 生产消费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