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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听课笔记:06
证据,证据,就是燕过留声留下的声,是在行为过程中形成的。
书证:fanchanzheng,转正电报,原本副本复印件,记录本、节录本。记载与其上的内容,公信力比较高,可信度也高。
物证:物品自身的属性来证明的。片段和细节。外形质量及其属性。间接证据是比较多。
视听资料:要用工具来反映的。jie结晶与书证。动感性较强,易被篡改,可信度是问题。
证人证言: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作证的。必须要出庭。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之物之事。
当事人陈述:本案当事人的成素,案外人的不幸。自已的。陈述要区别对待,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成认是自认。
自认,自认的效果是诉讼的手段之一。自认是面对法官作出的。才具有法律上的自认效力,诉讼外的自认只有证据上效力。自认的撤回一般是不允许的,除非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要符合法定条件。威胁、重大误解,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自认的后果:会导致对对方诉讼请求的认可。法律上的推定,事实上的推定。
鉴定:对人对物都可以鉴定,只是要有专门的人,仪器、资格。
堪验笔录:有权机关才能进行,是物证。
证据排除规则
无需证明的事实:诉讼上自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推定的事实,公证证明的事实,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被排除。补强规则,要加强,有证明力,只是弱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疑点有了就要下降。最佳证据规则。是证据,才考虑证明力。经验证据我们没有规定。
证明责任:事实到结论,6要有人的行为,通过人的行为来认定。证明对象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相联系,关系到诉讼权利的。与实体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自认与主张相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免除了对方的证明责任。设计的身份关系的事实不能免除证明责任。
 
 
 推定亲人之间是赠与,原来生效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欲绝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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