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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听课笔记:06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即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刑法处罚性。

第三节 犯罪的分类
根据犯罪所具有的某些特殊属性,将犯罪划分为若干相互对应的类别。
一、犯罪的理论分类
1、自然犯与法定犯;
2、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3、行为犯与结果犯;
4、实害犯与危险犯。

二、犯罪的立法分类
1、国事犯与普通犯;
2、故意犯与过失犯;
3、亲告犯与非亲告犯;
4、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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