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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听课笔记:09
第六章 犯罪客体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特征: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3、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二、犯罪客体的地位
在整个犯罪构成的地位。它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

三、犯罪客体的立法方式
1、刑法明确规定犯罪客体;
2、以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犯罪客体的具体物质表现而说明犯罪客体;
3、通过规定犯罪行为表明犯罪客体;
4、通过规定犯罪被害者说明犯罪客体;
5、通过规定违反的法规揭示犯罪客体;
6、通过同类客体确定直接犯罪客体。
多数不采取直接的明定式,而是采用间接的规定方式。需通过整体的购车给要件分析犯罪客体的具体内容。

四、犯罪客体的意义
是决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
1、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提高人们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2、有助于划分犯罪类别,建立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3、有利于确定犯罪的性质,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4、有助于客观地评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正确裁量刑罚。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犯罪客体的一般分类:犯罪客体分为三类或三个层次——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二、犯罪直接客体的分类:
1、简单客体(单一客体)与复杂客体(多重客体);
2、主要客体、次要客体和随机客体(往往与刑罚的裁量有关、一般属加重处罚的情形)。
3、物质性犯罪客体和非物质性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对象

一、概念
是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现象范畴,也称标的。
犯罪对象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可知性的特点。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
1、联系:犯罪对象是犯罪关系存在的前提和条件,是犯罪客体的物质载体或者主体承担者。犯罪对象在不同场合表现为不同的犯罪客体。
2、区别:①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而犯罪对象未必;②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而犯罪对象则不是;③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侵害,而犯罪对象则未必;④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而犯罪对象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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