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一、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包括实质根据、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产生、实现和消灭
一、形式责任的产生:一般产生于实施犯罪之时,如果犯罪结果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的,则犯罪结果产生刑事责任产生;
二、刑事责任的实现
1、刑事责任的实现为代表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做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分子的谴责。
2、实现方式:定罪判刑;定罪免刑。
3、实现的原则:①罪行法定原则;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③适用刑法平等原则;④及时性原则;⑤不可避免原则:任何人犯罪都应承担刑事责任,任何人不享有特权,否则破坏刑法的公平原则;⑥刑责自负原则等。
4、实现的阶段:分刑事责任的确认和刑事责任的履行两阶段。
三、刑事责任的消灭
1、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司法机关尚未追究刑事责任,其刑事责任不复存在。
2、法定事由: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间;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未告诉;犯罪人在追诉前死亡的。
第十六章 刑罚概述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一、刑罚的概念: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确定的具有“刑罚”名称,体现国家对犯罪人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和谴责的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的某种权益,由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并由特定机关执行的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的特征:
1、刑罚是一种制裁方法;
2、刑罚是刑法规定的具有刑罚名称的制裁方法;
3、刑罚是对犯罪人规定、适用和执行的制裁方法;
4、刑罚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规定、适用和执行的制裁方法。
二、刑罚的本质:
刑罚的本质包括社会政治本质和法律本质。
社会政治本质即刑罚的阶级本质。
法律本质为刑罚所特有的、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相区别的内在属性。刑罚的本质是对犯罪的报应。
三、刑罚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刑罚与犯罪:相互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两者的起源相同;两者相互依存,犯罪时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两者的结局相同。
2、刑罚与刑事责任:联系—与犯罪的关系相同,都是犯罪的后果;刑事责任决定刑罚;刑罚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区别—性质不同,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而刑罚是制裁犯罪的方法;内容不同;与犯罪的关系不同,刑事责任是犯罪的直接后果;两者形成的时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