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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法》听课笔记:19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方式

二、涉外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

(一)管理机构:外经贸部

(二)管理方式

限制、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1、国家垄断的行业

2、直接限制   (保险,银行人民币业务)

3、简接限制    (特殊的管制)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1、适用的领域是“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施”2、受惠对象是服务的提供者。3、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具有普遍性。4、需有第三国作为参照国家 5、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各处部门 6、有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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