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主要内容
索赔、工程索赔、
定义:在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
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受到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正确认识工程索赔、
特点:1是双向的。及业主可以向承包商这是反索赔也可以是承包商向业主。2索赔的一方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才产生索赔。(注:损失和权利的预测和推断均不能索赔的前提条件)
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他对对方尚未产生约束力,其能否实现,必须通过协商和谈判调解和仲裁诉讼进行确认方能实现。
索赔的实质
1、对合同价款进行适当的公正调整,弥补承包商不应承包的损失、。使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分担程度趋于合理。
2、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行为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非一种对立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行为。
3、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它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
第二章索赔的发生与分类
第一节索赔发生的原因:1、风险不对称。2、业主的风险
战争、外地入侵、政变、叛乱或内战、放射性物质污染、导弹袭击、业主提前不安合同付款、质询工程师不公正、不不解除承包的责任、承包商的责任、承担拖期赔偿。
工程事故、
2、施工条件的变化
3、工程变更(当工程量的变化使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工程清单中所列的15--20%也上时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据此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
4、工期拖延
5、业主违约
6、合同缺陷
7、国家法令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