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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听课笔记:06
工程师,咨询(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进行技术服务的合同法人,非自然人,即一般是一个单位或企业。如设计院、咨询公司等。受雇于业主。处事公正独立。
责任:
1.设计阶段——做好现场的勘察调研、科学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精心的设计;制作招标文件。
2.招标阶段——对招标单位进行审核,协助招标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答疑;对标书进行审查,对业主提出建议。
3.施工阶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按时提交设计图纸,代表业主对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对承包商进行解释,协商未达成时处理争端。
4. 竣工阶段——服务质量评估,提交竣工总结报告。
5. 审核索赔报告,提出审核报告,并对业主提出建议。

五、综合索赔
1.含义:
非一事一索赔的做法。在某些情况下,承包商难于或来不及做到一事一报,把数个索赔事项集中在一个索赔报告中,进行综合性的综合索赔(Compound Claims.)
在综合索赔报告中,数个单元索赔被连续编号排列,组成一个综合性的索赔报告或文件。

2. 综合索赔的特定条件:
(1)综合索赔包括的数个单项索赔事件必须互相联系、互为影响,不宜单项编报。
(2)索赔事项是接连发生的。承包商来不及逐个及时编报。
(3)承包商在施工高峰期未申报索赔,发现严重亏损时,才多项索赔事项。
(4)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存在着比较融洽的信任关系,业主和咨询(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采取综合索赔的处理方式。

3.处理原则
(1)综合索赔系由多个单项索赔组成,向业主和咨询工程师提出了一个总计索赔款额。
但是工程师在审核综合索赔报告时,仍然要逐个地审查核算每一个单项索赔要求,提出自己的评审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整个综合索赔的处理建议,报业主审定,并同承包商协商解决。
(2)综合索赔中所包括多个单项索赔交织在一起,使索赔款额的计算十分困难,计算成果难以符合实际的额外费用(Additional Costs),这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一个总索赔款额,不必逐项地审查核算。

案例:某水坝工程的综合索赔
施工过程中,业主方面拖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开工半年,仍未收到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根据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1)赔偿利息;(2)银行保函;(3)解除合同,索赔。的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施工期间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按时完成工程。
综合索赔分项表。共九项索赔内容。要求索赔额与业主批准额相差比较多。但获得的批准补偿款占总索赔款的18.2%,得到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 

复习思考题:
1. 一个有经验的索赔人员,能够利用自己的合同知识将非合同规定的索赔解释、分别为合同规定的索赔,从而使工程索赔获得成功,请对照两个不同的合同条件,发现一、两个例子。
2. 请你举一个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例子,并确定是否同意承包商的经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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