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承包商可索赔的情况
一、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一种建设工程中最常见的情况,也是承商包进行工程索赔最多的机会
。它包括工程合同范围以内的附加工程及合同范围以外的额外工程。工程变更索
赔仅针对额外工程进行。
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的四种方式:
对于工程变更的单价如何确定?这不但是变更估价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整个施
工索赔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因为在单价合同中,施工单价决定着承包商工程进度
款和索赔款的收入款额,单价调整是变更工程价格调整的最主要内容。
按照FIDIC合同条件,ICE合同条件目前广泛采用的变更工程单价确定方法,从原
则上讲,新单价应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但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授权工程
师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及抄关系密切给业主
,这里所谓的合同的单价,就要造咨询工程师的公正程度来决定了。不过,在这
种情况下,承包商并不是毫无发言权,他如果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太合理时
,他仍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一般的说,变更工程单价的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方式
1、按报价书中的单价计算工程款。如果工程师认为投标单价适合于此项变更工程
,他便可以决定按投标单价计算
工程款额等于投标单价乘实际完成工程量
工程师在做出此项决定时,他应该考虑
变更工程的性质及数量
变更工程对施工开办费的影响程度
发布工程变更指令的时间
变更工程的施工方法
变更工程的位置与原合同的差异程度
参照投标单价确定新单价
重亲确定单价
变更费用超过15%时进行合同价调整。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中一个重要原则,是承包商无权主动进行工程变更。任何
一项工程变更,必须由业主授权的代表正式发布变更指令,承包商才有权按变更
施工。
因此承包商在遇到业主方面人员视察工地时的口头指示进行工程变更时,必须取
得合同规定的授权人的正式指示。
推定的工程变更,是指已经实际上形成的,而且双方已经知道的工程变更,其合
法性已经得到业主认可,因而应当得到经济补偿。
施工时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某种工程变更,要求追加工作,承包商已尼照办,
业主方面合同管理人员业已知晓。
二,工期拖延
建设工程主0季工经常由于外界影响或意外干扰引起工期拖延。当发现工期拖延时
,承包商应当客观地分析发生延误的原因,如果是自己方面的原因,则应采取措
放,克服拖延,如果是业主方面或者客观的原因,则有权提出工期索赔或经济索
赔。
对于重大项目,同一工程可能会有数个承包商同时施工。那么一家承包商的延误
会造成连锁反应,引起其他承包商的延误。业主对此掌握很严,因此每个承包商
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工期拖延,使整个工程在工程师统一协调下按进度施工。
在下列情况下承包商可获得经济补偿
1、工程师书面指令的工程变更,可获工期延长及额外费用补偿。
2、业主命令停工,但停工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过失,而是业主出于自己方面的
原因。
3、业主命令暂停施工,或指示采用低率的施工方法和顺序。从而造成工期延误。
4、业主提供的施工技术规程有错误或矛盾,承包商据其施工,造成返工浪费或成
本增加。5、业主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或不能按时提
供合同中规定的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产,从而引起工期拖延和额外经济亏损。
6、工程师不能按规定时间向承包商发放施工详图,或使承包商等待检查或实验收
的时间无故拖延,影响施工进度。
7、业主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三、施工条件变化索赔
施工条件变化,被称为不利的自然条件或障碍,也称为不同的现场条件。提出索
赔需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1、什么是本工程可以合理预料的不利的自然条件?
2、实际遇到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3、实际的不利条件与承包商可合理预料的不利条件差异有多大。
4、实际遇到的不利条件是否引起了承包商工程费用的增加,导致工期延长。
5、通过适当的标前现场踏勘是否可以发现这些不利条件。
通过这些分析,便可确定这种不利条件是否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能预见的
,是否有权进行索赔。
四,加速施工
业主发布加速施工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的资源,加班施工,以确保按计划日期建成工程项目。
显然,承包商需通过工程索赔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