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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听课笔记:39
第39讲 德国的经济和社会立法
一、 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
(—)德国 经济法的形成
1906年《德国经济年鉴》上首次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用来说明与组织、规制和调节经济有关的各种法规。德国经济法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
1. 德国垄断断组织的发展
2. 战争和经济危机是经济法产生的外部条件。
(二)德国的经济法的发展
1.早期的经济立法
2.“二战”后的经济立法
二、劳资关系法
(一)劳资关系法的形成和发展
(二)“二战”后的劳资立法
三、社会(保障)法
社会法也称社会立法或者社会保险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老人、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而围绕社会保障、国家补助和社会救济制定的法律,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德国社会保障法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补偿和社会救济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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