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索赔的程序
了解索赔的程序规定,熟悉争端的处理途径。
第一节,工程索赔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商一方面可以用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他的索赔权利,另一方面,应继续施工,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展。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提出。
二、报送索赔资料
正式提出索赔要求后,承包商应抓紧时间,计算索赔款额,或计算所需的工期延长天数,编写索赔报告书,并在下一个28天内正式报出。如果索赔事项继续存在,事态还在发展时,说明事态发展情况。在索赔事项结束后,在28天内报送索赔的最终报告。附上最终帐单和全部证据资料,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要求工程师和业主审定。
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书包括四个部分:
1、总论,概括地叙述索赔事项
2、合同论证部分,论证索赔的根据
3、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的计算论证
4、证据部分
三、会议协商解决
当某项工程索赔要求,不能在每月的结算付款过程中得到解决,而需要采取合同双方面对面的讨论决定时,应将未解决的索赔问题列为会议商的专题,提交会议协商解决,一般由工程师主持,承包商与业主的代表均出席讨论。
谈判出要研究技巧。
四、邀请中间人调解
当争议双方直接谈判无法取得一致的解决意见时,为了争取通过友好协疯的方式解决索赔争端。
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机构。
五、提交仲裁或诉讼
第二节,索赔争端的解决途径
力争友好协商解决。争取调停解决。最后依据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