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工程索赔计价法
一、实际费用法
亦称实际成本法。额外费用法。
用实际费用法计价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
因此,实际费用法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承包商的额外开支或损失,为经济索赔提供了精确而合理的证据。
二、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项以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总费用,在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要求补偿的索赔总款额。即:
索赔款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
在计算索赔款时,只有当实际费用法难以采用时,才使用总成本法。采用总成本法时,要注意以下条件:
由于该项索赔在施工时的特殊性质,难于或不可能精确地计算出承包商损失的款额,即额外费用
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报价是比较合理的。
已开支的实际总费用经过逐项审核,认为是比较合理的。
承包商对已发生的费用增加没有责任。
承包商有较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能力。
三、修正的总费用法,
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去掉一些比较不确切的可能因素,使其更合同。
用修正的费用法进行的修必和调整内容,主要如下:
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仅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如雨季,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如土坝碾压,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在受影响时段内受影响的某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人工,设备,材料等资源均有可靠的记录资料,如工程师的施工日志,现场施工纪录。
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
对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同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计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经过上述各项调整修正后的总费用,已相当准确地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作为给承包商的补偿款额。
据此,按修正后的总费用法支付索赔款的公式为:
索赔款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减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更加实际
四,合理价值法
是一种按照公正调整理论进行补偿的做法,亦称为按价偿还法。、
在施工的过程中,当承包商完成了某项工程但受到经济亏损时,他有权根据公正调整理论要求经济补偿。但是,或由于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由于合同已被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按照合理价值法的原则仍然有权要求对自己已经完成的工作取得公正合理的经济补偿。
五,审判裁定法
计算索赔款额最常用的,合理的计价方法,是实际费用法。它客观地反映出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工程成本的增加值,即承包商有权索取的额外费用。而且,这些费用有确凿的支付单据等证据资料。
总费用法包含了诸多的争议因素,一般不容易被业主和工程师接受。但是,修正的总费用法已核实了各项费用,已使索赔款额比较合理
合理价值法和审判裁定法,均不失为可采用的,有效的确定索赔款额的方法。但它们的基础都必须是承包商提供的,经过审核而认为可靠的资料。